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财联社6月15日电,重庆住房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15日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公积工通知。其中提到,金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存职优先保障首套住房贷款,庭购套住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买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合理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款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低于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重庆住房1.1倍;支持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参贷的,单笔贷款额度按双方个人可贷额度相加计算,公积工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金缴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存职保障贷款资金供应。庭购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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